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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笔记:至20090401

小四养的鱼:如果下辈子我还能够遇见你【团团生死线:双龙半架空】

桔子树:龙文章【 团团生死线:龙龙宪】
从挖坑开始追,直到今天完结,团团相关的佳作,还是那句话,老板娘不愧是老板娘。
当然,这个双灭都能叫QM的年代,偶无语了。。。不过,活到解放战争,活到文革时期的张立宪,我想象不能。或许每个少年都终将老去,那么,张立宪还是留在他最神采奕奕的这个年代吧。虽然最终,只怕他还是并不会爱上龙文章,但,我也不觉得龙文章真的爱上了他。这样两不相欠,各取所需,其实挺好。
老板娘的文笔依然让人佩服啊,尤其是最后一章。

其实这才是一个铁血军人应该的骄傲,可是为什么我仍然更喜欢龙文章不成熟的炫耀?
可能只是因为我爱他。
时隔多年,我在生死不测之际,坐在一个酷似他的人旁边,绝望的思念他。

其实真的没有谁会在乎,虞啸卿他什么时候会坐下。
时逢乱世,我们不过是都一群想要活下去,想要守住自己故土的可怜人。
谁都不是谁的救世主。
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。

是第一次吗?
所以看上一个孤身一人的,飘泊的,狼狈的四川姑娘,想给她一个家,想带她回家。
听说初恋都会爱上自己,然后莫名其妙的,扮演自己想要的那个人。
我忽然间福至心灵,明白了他想要什么。

这个世界需要妥协者,否则将如何延续卑微的生命。
这个世界也需要理想者,用他薄脆的灵魂切开尘世浮华,用折断的方式让我们看到鲜红的血,撕裂的痛。

我是一个小偷,走南闯北,我在江南边港的小镇上遇到了龙文章,他走的时候,我偷走了他的名字,我在滇西边疆的小城里遇到了张立宪,他走的时候,我偷了他的刀。
曾经我决定要为这个名字做点事,现在事情做完了,我打算用这把刀结束自己,我累了。

我在不同的时候爱上了不同的人,一个是我最初的牵挂,一个是我最后的爱人。
龙文章死在了我对他爱恋最深的时刻,于是他的容颜永远不会再衰老,他将永远孤傲迷人。我心比天高的冤孽,那只水性杨花的乌鸦,他六年换七个码头,他一直在寻找,他总是不肯老实承认他喜欢的任何事。
而我将死在对张立宪最深爱的时刻,从此我对他热情将永远不会再消褪,我们交付彼此最后的人生。

人们还在生活,婚丧嫁娶,柴米油盐。这就是人民,这块土地上的人民,即使在暴虐战火中仍然固执的渴求着幸福的人民,他们被争取、被利用、被保护、被牺牲。他们漫无目的,盲目生长,他们无知无畏,在暴力面前软弱无能随波逐流,他们贪图安逸,对身边的危机无动于衷麻木不仁。
然而,我却宁愿相信他们,因为到最后,总是他们在选择前进的方向。他们就像是泥土,一直被践踏却总能开出鲜艳的花。他们会永远存在着,所有看似伟大的会留下名字的人都将死去,只有他们永远活著。

我看到河山破碎硝烟弥漫,我看到黝黑的土地上正在萌出新生的芽,战争或者还会继续,这片土地或者还会吞没更多的鲜血与生命,可我却相信,那些枝芽会生长会缠绕,最后包裹我们的刀,那把钢刀上染着我的血,那把钢刀上也染着他的血,那把钢刀上还染着无数侵入者的血,最后它们都融入了泥土。
我看到青的山绿的水,我看到春风又过了江南岸,我看到十万大山扬起波涛。
我们的人生已经走完,我们这一生害死过很多人也救过很多人,我们拥有无数渴望与欲望,我们只希望最后问心可无愧。
我们都已经死去,我们没有留下名字,我们是炮灰,然而心甘情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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